投资融资服务:
一:投资服务
项目方(中方)和投资方(外方)依照我国中外合资(合作)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,中方以厂房土地、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作为投入,外方以外汇(现金)作为投入,双方各占一定比例成立一家新的中外合资公司,风险共担,利益共享;我方则受双方委托,在整个过程中为其联络、协调、沟通,尽力促成其新公司的运作成功。
二:融资服务
项目方以其相关资产或经营权作为抵押,有关投资者以现金作为投入,项目方按约定的年限、回报率及还款方式回报给投资方。
三:抵押贷款服务
项目方以房产证、土地证抵押给银行,银行给予贷款,按国家规定的利息、按约定的年限,项目方到期限还本付息;而我方则利用自身的渠道依据项目方的可行性,去运作符合条件的此类项目。
四:担保服务
我方为具备一定资产、运作正常、项目可靠、前景良好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。
五:企业管理策划咨询
为企业提供营销策划、管理咨询、流程再造、各类专业培训、市场调研、项目论证、可行性分析、企业相关论证等一系列企业管理咨询服务。
|